|
*知法,懂法,不要当现代法盲,建议到书店购买<<新道法>>(特别鸣谢:畅游者225号)
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新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明确规定:
第六十九条 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,**机关的人民**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。
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,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,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。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,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,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。
第八十三条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。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。
第八十五条 **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**执行职务,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**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**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、控告。收到检举、控告的机关,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。
第八十六条 任何单位不得给**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;**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**的标准。
第九十八条 **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办事制度、办事程序,建立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,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。
第一百条 **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,受理群众举报投诉,并及时调查核实,反馈查处结果。
第一百零一条 **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、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,防止和纠正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中的错误或者不当行为。
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对**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**的处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,交通**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,不得因当事人陈述、申辩而加重其处罚。
*所有条例的前提是,以法律规定为准则,不要自己连驾照都没有还给JC两个理论,中国的法律还是比较健全的,不健全的是地方不人性化管理及个别执法者贪污**现象,请车友遇到被执法时,保持头脑清醒,熟悉运用道法,该罚就罚,不该罚时就要保护自己的权利. |
Berryz, 工房, 办公桌, 精灵, 快乐, 睡觉, 斑竹, 报名, 论坛, 广告, 车模, 车展, 国际, 哈尔滨, 凤凰, 高低杠, 好消息, 何可欣, 决赛, 陈艳青, 举重, 决赛, 女子, CHINA, JOY, 记录, 美女, 交通, 荆门, 活动, 叫响, 荆门, 旅游, 征集, 市集, 姐妹花,
|